说说“自限性疾病”

发表于 2020-02-17 中医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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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曾几何时,“自限性疾病”一词,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。究竟什么叫“自限性疾病”呢?
    众所周知,医学是不断进步的科学,医学是不断完善的科学,医学对生理病理的认识还有很多的未知,对疾病的成因、对生命的原理,还有数不清的未知数。
    但是,长期的生活实践,长期的医学实践,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大概的现象,比如,人很少有不生病、不出意外的;人类生病或者受伤后,不看医生,有的也能自行疗愈康复,其中有的疗愈康复得比较好,有的可能落下些后遗症;有些创伤或疾病,如果缺乏专业的医学救治干预,病情不会自行疗愈康复,从而会落下伤残甚至死亡;有的创伤或者疾病,在专业医学救治的干预下,疗愈康复得更快更彻底。
    上述各种现象里面,有人将那种没有医学救治干预就能完全疗愈康复的病例,视为“自限性疾病病例”。尽管这是“事后的评估”。
    随着医学实践的积累,人们逐渐对一些疾病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,甚至可以事先就能判断出你的创伤或疾病是否属于“自限性”,从而决定是否需要医学专业的救治干预。
    当然,如何评判某种创伤或者疾病是否属于“自限性”?要从病理生理层面进行讨论。所谓病理生理,是指机体从生理状态变成病理状态后,又从病理状态向生理状态演化的过程。假设所有的病人,得病前的生理指标都相同,不存在个体差异,那么理论上其病理过程也会完全一致。 而事实上,病人的个体差异是存在的。有些患者没有得到专业的医学救治,自行疗愈康复了;有些病情加重了,有些甚至病故了。
    由此可见,判断某种疾病的自限性,不能脱离患病的人。我们很难肯定说:张三罹患任何伤病都能自限而愈。
    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:所谓自限,究竟自限到何种病理程度?究竟会导致落下怎样的后遗症?医学专业究竟是否应该及早干预这类所谓的自限性疾病?
    如果说,我们罹患伤病后,预估可能的病理进程达到3/10,然后机体自动进入疗愈进程并逐渐完全康复,不留下任何后遗症,这样的情形,究竟是否需要医学介入?医学的介入,难道不能缩短病人的痛苦历程吗?缩短这种自限性疾病痛苦历程,难道会有什么不妥?
    综上所述,所谓的“自限性疾病”,不等于“不治而愈、康复如初的疾病”。做为医生,为什么要放任患者的病理进程发展到其极限而袖手旁观呢?如果通过医学专业的介入,显著缩短患者的伤病痛苦历程,难道不值得提倡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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